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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关于做好2025年冬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东莞市莞城华泰教育培训中心 日期:2025-10-24 阅读量:
各教学学院、有关毕业生:

为做好我院2025年冬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教学〔2025〕9号)(附件1)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或业余):2025年7月毕业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成教本科毕业生。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考生):2025年6月毕业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同时满足以下学业水平要求:

1.在读期间该专业所有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在学习年限内通过学校指定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在学习年限内通过学校指定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是指参加以下考试之一并获得规定的通过成绩:(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非英语类专业学生);(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合格(非英语类专业学生);(3)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课程(外语类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课程)统考成绩合格;(5)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C)成绩80分或以上;(6)我校自行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2025年9月之后获颁毕业证书的学生,其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须通过答辩且总评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2025年10月20-27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请按照《关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说明》(附件2)和《华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系统学生端操作指南》(附件3),登录“华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系统” https://hnsfdx.jxjy.chaoxing.com/login 进行填报。在线填写的申报资料将作为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唯一依据,请各位毕业生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准确填报。

四、申请材料

(一)学位外语成绩证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C)成绩,学生须上传相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2.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成绩,学生须上传成绩单扫描件(如系统已有成绩数据则无需上传);

注意:外语类专业学生须提交第二外语语种考试合格成绩证明。

(二)毕业论文材料

1.毕业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word文档);

2.开题报告(word文档);

3.查重报告(PDF);

4.论文信息收集数据为上报学位平台必要信息,请严格按照系统内栏目及备注填写。

(三)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外,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五、工作流程

1.初审‌:由教学学院核查材料完整性及真实性。(2025年11月4日前)

‌学生登陆学位申报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如有异议,须于11月11日前向相关教学学院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表决:各教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学位授予工作会议,对拟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进行表决。(2025年11月20日前)

3.复核‌:继续教育学院会同各教学学院对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25年11月26日前)‌

4.终审‌:学校本科生院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的决议,对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在此期间,学生可登录学位申报平台查看公示名单。(12月中旬)

公示无异议后,各教学学院为学生办理学士学位证书,并通知学生领取。

六、注意事项

(一)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并通过平台进行填报。

(二)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按时申报。如发现造假,取消学位资格并通报‌。


温馨提示:相关附件请访问学院官网以下地址下载。

https://gdou.scnu.edu.cn/web/newindex/600.html?0&20251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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