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教务 » 教务通知

关于我司广外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院校委考、实践考核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东莞市莞城华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3-02-25 阅读量:

本学期高职高专相沟通院校委考、实践考核考试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各高职高专院校自学考试相沟通班学生

二、报考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3日

三、报考方式:各高职高专院校统一组织学生报考

四、报考科目:各高职高专院校按照附件1表中所列的各专业、各年级委考/实践考核考试科目组织报考。注意:委考仅限2021、2022级高职高专相沟通班在读学生报考!!!

五、报考流程:

1、2023年2月27日—3月3日,各高职高专院校组织自学考试相沟通班学生报考,并收取报考费。

此次报考将在奇大系统上报考(http://admin.qidaedu.com/),请按照系统报考模板填写并上传,上传完成后请在奇大系统导出报考表格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考务部何丽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系统报考操作指引

2、各高职高专院校务必于2023年3月6日前将委考、实践考核报名表的打印稿交考务部何丽萍(打印稿需由报考院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收费事项:因本次考试为第一学期的延考,收费标准仍参照旧标准执行,委考和实践考核考试收费标准为37元/科。(下次考试将按照新标准执行,详见附件4、5)

在HTES系统中设置报考手续批次,考期选2303。

七、考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中下旬,各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报考时需要注意事项:

1、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按附件中的科目安排组织本校学生报考。

2、相沟通班高年级的学生可以报考低年级的课程,低年级的学生不能越级报考高年级的课程。

3、各高职高专院校只能接受本院校自学考试相沟通班学生的报考

4、各高职高专院校在组织学生报考过程中必须保证学生的数据信息(包括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学生报考课程等)准确无误。

5、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在高职高专院校专科学习结束,毕业(肄业)或退学离开高职高专院校的相沟通考生,不得回原高职高专院校参加委考考试;未取得合格成绩的委考课程,可在广东省任何地市参加由省考委统一组织的该课程考试。

6、各高职高专院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3月3日前)将报考数据上报至奇大系统,过时不候。

温馨提示:实践考核考试的安排,考生每专业每次至多报考5门课程

教学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