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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华南师范大学自考相沟通班 2022年12月批次学籍注册的通知

作者:东莞市莞城华泰教育培训中心 日期:2024-07-22 阅读量:

根据《关于开展我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有关助学学生学籍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741号)文件精神(附件1),从20181月起,广东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需开展有关助学学生学籍的登记备案工作,备案登记对象为各主考学校举办的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考试和等助学形式的辅导班学生,并须在规定时间内(每年的320-30日、92030日和122030日)通过省自考管理系统导入相关数据。为顺利完成华师自考相沟通202212月学籍注册工作,结合华师办学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点导入2022秋季班新生学籍信息时间

20221216

教学导入新生学籍注册信息流程

1.导入考生准考证号

新生在省自考管理系统报名生成准考证号后,请各单位用教学点账号和密码登陆华师自考综合管理平台https://jxjyzkpt.scnu.edu.cn/


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点击下图界面的“身份证导入准考证信息,然后点击下载模版,按照模版整理数据再点击选择文件导入


2.导入新生学籍注册信息

单位华师自考综合管理平台中的学籍管理菜单中按照步骤进行操作。先点击导入学籍注册制信息,然后点击下载模版,按照模版整理数据再点击选择文件导入

2022秋季班新生进行学籍注册

一)对于报名方式为集体报考,考生类别为高职相沟通的考生,今年1220-30在省自考系统进行考生学籍注册

二)对于报名方式不是集体报考、考生类别不是高职相沟通的考生,教学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由华师汇总上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华师才能导入学生学籍。

1. 产生社会考生准考证的合作院校在读生报读华师自考相沟通教学点提交更改学籍申请(纸质版加盖合作院校大校公章),并填写“社会考生转华师自考相沟通学籍信息更正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合作院校大校公章)各助学和教学点代码等有关信息"华师自考相沟通2022年办班计划"(附件3)。

2. 部分学生当兵退伍或休学复学后,专科在校并且继续报读华师自考相沟通,如其省自考系统的学籍已过期,需提交复学申请(纸质版加盖合作院校大校公章)和退伍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合作院校大校公章

3. 部分原报读华师自考相沟通的在读考生,现报读其他主考学校相沟通,需要提交华师自考相沟通学籍注销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合作方公章)

4. 以上申请材料报送时间20221214

5. 其他主考学校相沟通转入华师相沟通的考生请相关教学点向原主考学校提交注销学籍申请,原主考学校注销考生的学籍后,华师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这类考生的学籍注册。

四、个别教学点如仍有2021秋和2022级春自考相沟通学生未在省自考管理系统注册学籍,请于1215日前将考生的学籍注册信息直接发给考务部何丽萍,以免出现漏报学籍信息。

教学管理中心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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