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互认课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办〔2007〕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助学工作的通知》(粤考委〔2015〕1号)等文件要求,广财2022年上半年“相沟通”互认课程成绩上报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1年春季班学生及还未上报过互认成绩的2020年秋季班学生(互认成绩统一在学生第三个学期上报,必须交满2年学费)
二、报送资料及报送时间
1、请各分校在4月11日之前填好附件1、2、3、4电子版,待电子版确认无误后、4月18日之前提交附件1、2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高职高专院校公章),相关模板见附件。
2.凡因未缴清学费而影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的教学点,顺延至下一批次才能进行。
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互认课程成绩,如逾期则顺延至下一批次进行。
4.教学点务必完成“相沟通”学生学籍注册手续,方可报送互认课程成绩,因未完成学籍注册导致成绩无法录入的责任自负。
5.相沟通互认课程成绩务必在有效期内报送,超出有效期不予受理。
教学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5日